一、為提倡國小學生獨立研究之風氣,激發學生思考力及創造力,培養正確觀念及態度,鼓勵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訓練研究方法,並增進研究發表之技巧,教局特辦理旨揭競
賽。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代表參賽:
(一)報名:113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件。
(二)初審:113年5月16日(星期四)辦理。
(三)複審:113年6月2日(星期日)辦理,進入複審之帶隊參賽教師准予公假登記,並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6小時(課務自理)。
(四)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博愛國小(十全一路202號)。
三、有關辦理方式、參賽辦法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