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學生校園保險理賠】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 (教育部為全國教師及學生投保的保險)
法規部副主任 錢佳鳳
最近,屏東兩名國中生因拿竹掃帚嬉戲,導致一學生眼球破裂,家長憤而提告。法官判定,另一學生及監護人應連帶賠償傷者155萬382元,學校則須賠44萬2966元。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192KZ3?utm_source=lineshare
1071008 TVBS新聞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已經附加教師責任的範圍,保險範圍已經遠遠超過教師責任險。
自99年2月1日起,教育部每年編列保費預算,以公開招標方式徵選保險公司,為學校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增修了許多保險範圍與對象,使之更趨完備,校園公責險增列導護(含志工)責任等附加內容。
(107年)的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新光產物保險的承保內容(註一),第四條附加承保範圍第6款就包含【所有學校工作人員】的責任,即等同學校教師、校護、職員、廚工…責任險。
以屏東的竹掃帚刺破眼球事件,顏總進行了解,結果是由當時承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明台保險公司立即介入進行和解、協助訴訟、與賠償。學校只需負擔自負額200元。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金額高、保障範圍廣,而且完全由教育部出錢!
【校園公共責任意外險】的承保範圍還涵蓋【停車場、游泳池、電梯、校外教學或活動、學校交通安全導護、野生動物侵襲、廣告招牌、慰問金費用、建築物承租人火災、學校志工及交通安全導護…意外傷害】(註一)。教育部投保的【校園公共責任意外險】簡直是VIP級的定製保險,保障實在遠遠超過坊間的教師責任險。
註一 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內容
一、保險金額及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自民國107年02月01日零時起至民國108年01月31日二十四時
保險金額: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550萬元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6,000萬元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台幣550萬元
保險期間內每一縣市之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3.5億元
每一事故自負額:新台幣200元
二、名詞說明
被保險人: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進修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經教育部、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以及各級主管機關或私人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設立之特殊教育學校。 擴大承保為被保險人執行職務之受僱人(包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官、實習老師或學校行政人員)列為附加被保險人。
第三人:除學校、幼兒園或其執行職務之教職員以外之第三人均屬之,例如學生、家長、來訪賓客、未執行職務之教職員工或其他第三人。
三、基本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註三 校園公共意外專區 交流園地 Q & A
|
Q4.拔河比賽時繩索斷裂事件造成參賽之學生受傷,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故對拔河比賽之學生,因繩子斷裂造成體傷,本保單負賠償責任。
|
|
Q5.學校或幼稚園在提供午餐時,因食物不潔,致學生集體食物中毒,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 是為理賠範圍,本案屬各級學校暨幼稚園責任附加條款被保險人經營業務所提供之食品發生食品中毒之意外事故。
|
|
Q6.學校校內椰子樹之椰子或樹葉掉落,砸傷校內學生、圍牆外之路過行人或砸壞停放圍牆外之車輛,是否可獲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理賠?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屬被保險人之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7.電梯故障,突然失速掉落,造成學生受傷,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屬電梯責任附加條款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管理「經營業務處所之電梯」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8.不論學校是否有責任,民眾或學生受傷均可獲公共意外責保險理賠?
|
|
答:不是。須學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且受賠償請求。
|
|
Q9.當學生或民眾至學校場所因病昏倒,是否屬於公共意外險之承保範圍?
|
|
答:不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範圍不含疾病。
|
|
Q10.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為600萬時,當發生承保事故時理賠金額為?
|
|
答:依被保險人(學校)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而定。
|
|
Q11.校工處理園內修整樹枝時遭受樹上之虎頭蜂叮咬,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僱員於被保險人營業處所因執行職務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12.學生於上體育課時,在籃球場被掉落籃框砸到頭,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13.學生玩捉迷藏,因地下室高壓電箱漏電而遭電擊死亡,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14.下課時,學生扶靠欄杆休息,不料欄杆整個垮下來導致學生從樓上掉下來受傷,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15.校園牆壁有鐵釘或其他突出物,學生經過遭刮傷,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16.學生因廁所地板濕滑而滑倒,手肘撞地因而受傷,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17.學生行經校內紅磚道路,其中一塊紅磚因底層砂石掏空致該名學生踩空跌倒受傷,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Q18.下課時間去上廁所,打開水龍頭洗手時,洗手台整個崩落導致學生受傷是否為理賠範圍?
|
|
答:是為理賠範圍。本案例屬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