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0531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期間自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旨揭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網頁(網址:http://www.ccft.org.tw/OnePage.aspx?tid=128&id=659),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並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各1份供參(如附件)。
二、旨案申請期間自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旨揭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網頁(網址:http://www.ccft.org.tw/OnePage.aspx?tid=128&id=659),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並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各1份供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