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4965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期間自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檢附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各1份供參(如附件)。
二、旨案申請期間自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檢附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各1份供參(如附件)。